证券代码:301335 证券简称:天元宠物 公告编号:2024-047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基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并将按照有关回购规则和监管指引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出售,若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出售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5 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4 年 2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
购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 1,338,347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0622%(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为 126,000,000 股),最高成交价为 18.0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6.34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22,733,330.80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
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依据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继续实施股份回购,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