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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元宠物: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11

天元宠物: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335        证券简称:天元宠物    公告编号:2023-063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及下属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湖州天元宠物用品有限公司、杭州鸿旺宠物用品有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可以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和不超过 15,000.00 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购买的投资产品期
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4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2023 年 10 月 9 日,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
买了理财产品,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1、购买主体: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产品名称:信银理财安盈象固收稳利六个月封闭式 59 号理财产品

  3、产品类型:公募、固定收益类、封闭式

  4、产品发行机构:信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信银理财”)

  5、交易日期:2023 年 10 月 10 日

  6、交易金额:人民币 2,100 万元

  7、产品运作起始日:2023 年 10 月 10 日


  8、产品到期日:2024 年 4 月 24 日

  9、产品风险等级:PR【2】级(【稳健】型)。本风险分级为信银理财自行评定,仅供参考。理财产品通过代销机构销售的,代销机构将对理财产品进行风险评级并对投资者进行风险承受能力测评,理财产品评级应当以代理销售机构最终披露的评级结果为准。代销机构对产品的风险评级结果与信银理财不一致的,将采用对应较高风险等级的评级结果。

  10、业绩比较基准:2.95%-3.25%。

  业绩比较基准测算依据:本理财产品为固定收益类产品,主要投向为同业存单、短融、中票、PPN、公司债、资产支持证券等标准化债券类资产以及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根据当前市场利率水平、组合目标久期、可投资债券的静态收益率、债券杠杆操作等因素作为测算依据,扣除相关税费成本之后,综合得出产品的业绩比较基准。

  上述业绩比较基准不代表理财产品未来表现,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本理财产品实际收益率将可能低于业绩比较基准,甚至无法取得任何收益。

  11、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12、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银理财无关联关系。
  二、审议程序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及期限在上述审批额度范围内,无需再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本理财产品为公募、固定收益类、封闭式产品。《信银理财理财产品说明书》等文件列举的具体风险如下:

  1、信用风险:本产品收益来源于产品项下投资对象的回报。如果投资对象发生信用违约事件,在此情况下,本产品收益将根据基于其偿还比率测算出的投资资产价格予以确定,同时,本产品将保留向发生违约事件的发行主体或融资主体的追索权利,信银理财有权以产品管理人名义代表投资者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
实施其他法律行为,若这些权利在未来得以实现,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将继续向投资者进行清偿。

  2、市场风险:由于金融市场存在波动性,投资者投资本产品将承担一定投资资产市值下跌的市场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债券面临的利率变化及债券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投资股票面临的股票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投资商品及金融衍生品面临的持仓风险等。产品投资涉及外币资产时,存在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投资者不能随时提前终止本产品,在本产品存续期内,投资者不得赎回,可能导致投资者在需要资金时无法随时变现,并可能导致投资者丧失其他投资机会。为应对流动性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管理人可以综合运用以下理财产品认购风险应对措施,包括:设定单一投资者认购金额上限、设定理财产品单日净认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认购、暂停认购,以及银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措施。

  4、提前终止风险:如发生提前终止条款约定情形,可能导致本产品提前终止。如本理财产品提前终止,则投资者实际理财投资期可能小于预定期限。

  5、政策风险:本产品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设计的,如国家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产品的投资、兑付等环节的正常进行,从而可能对本产品造成重大影响,导致投资收益降低或无法取得任何收益,甚至导致投资本金部分或全部损失。

  6、信息传递风险:投资者应根据本产品说明书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及时查询相关信息。信银理财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要求及本产品说明书有关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向投资者发布理财产品信息,投资者应根据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及时到本说明书约定的发布信息的渠道查询,以获知有关本理财产品相关信息。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另外,投资者预留在信银理财或代销机构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信银理财或代销机构。如投资者未及时告知信银理财或代销机构联系方式变更的,或因投资者其他原因导致信银理财或代销机构在其需联系时无法及时联系上投资者,可能会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7、管理风险:由于产品管理人、所投资资管产品的受托人/管理人、投资顾
问等受经验、技能等因素的限制,可能会影响本理财产品的管理,导致本产品项下的理财收益降低。

  8、延期清算风险:如在产品到期时本产品所投资资产市场流动性不足或受限导致未能正常买卖结算,或投资资产正常到期发行人或融资主体未能及时偿付本息,从而导致所投资工具不能全部变现,则本产品存在延期清算的风险。

  9、理财产品不成立风险:如发生理财产品不成立条款约定之情形,信银理财有权通知(或通过代销机构通知)投资者产品不成立。

  10、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或系统故障、通讯故障、金融市场危机、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导致本产品投资收益降低或损失,甚至影响本产品的成立、受理、投资、兑付、信息披露等的正常进行,进而影响本产品的资金安全。投资者将面临本金和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对于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任何损失,投资者须自行承担,信银理财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因信银理财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11、最不利的投资情形:本产品不保证本金和收益,由于发生本产品风险提示的相应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价格波动导致本产品投资工具贬值,或者投资工具发生信用违约,或不可抗力风险导致相应损失,则有可能造成本产品投资资金部分或全部损失。

  12、合作销售机构(代销机构)风险:投资者通过合作销售机构购买本理财产品的,资金清算将通过合作销售机构进行,如因合作销售机构资金清算账户余额不足或合作销售机构未及时办理资金清算或违背相关合作协议约定、处理事务不当等,可能导致投资者认购/申购失败或理财资金遭受损失。在认购/申购时,如果投资者在合作销售机构的资金账户余额不足,或合作销售机构未及时将投资者认购/申购资金划转至信银理财,将导致投资者无法完成认购/申购,因此造成的损失信银理财不承担责任;在赎回和到期时,信银理财将投资者应得资金划转至合作销售机构指定账户后,由合作销售机构将相应应得资金划转至投资者账户。若合作销售机构未及时进行划付,因此造成的损失信银理财不承担任何责任。

  13、操作风险:如本理财产品管理人、代销机构由于内部作业、人员管理、系统操作及事务处理不当或失误等,可能导致本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遭受损失。
  14、关联交易风险:在合法合规且履行应履行的内外部程序后,理财产品可

    能与管理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发生关联交易。本理财产品可能通过管

    理人的关联方进行销售。上述各方在业务执行及实施上具有隔离机制,并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要求,且上述各方将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进行

    业务操作,但仍可能存在利益冲突。如果发生道德风险等情形将对投资者权益产

    生不利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

    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

    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

    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好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开展,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

    定的投资收益,以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

        五、公告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截至本公告日的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

    尚未到期的情况如下:

序            金 融 机                产 品  认购金                        预 期 年  资金
号  购买主体  构名称  产品名称      收 益  额(万  起始日    到期日    化 收 益  来源
                                      类型  元)                          率(%)

              浙 商 银

    杭州天元  行 股 份  浙商银行2023  非 保

1  宠物用品  有 限 公  年涌薪添利尊  本 浮  2,000  2023/7/17  2024/7/2    浮动收  募集
    股份有限  司 杭 州  享 61 号人民  动 收                                  益    资金
    公司      临 平 支  币理财产品    益

              行

              交 通 银  交通银行蕴通

    杭州天元  行 股 份  财富定期型结  保 本

2  宠物用品  有 限 公  构性存款 264  浮 动  5,500  2023/7/20  2024/4/9    浮动收  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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