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35 证券简称:天元宠物 公告编号:2023-009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1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三十六条,总裁每届任期 1 年,总裁连聘可以连任。
2023 年 2 月 1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继续聘任薛元潮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一年。
公司董事会聘任江灵兵先生、薛雅利女士、虞晓春女士、田金明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张中平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田金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一年。
以上人员的简历请见附件。
二、公司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电话:0571-86261705
传真:0571-26306502
电子邮箱:tydsb@tianyuanpet.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宁桥大道 291 号天元宠物鸿旺园区
邮政编码:311100
三、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备查文件
1、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14 日
附件:
1、薛元潮先生,1967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
于吉林大学国民经济管理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薛元潮先生曾任浙江省工艺品进
出口公司部门经理;2003 年 6 月创办杭州天元宠物用品有限公司;2010 年 2 月
至今,任公司董事长。2022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总裁。
薛元潮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数量为 21,851,97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28%,同时通过杭州同旺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4.57%的股份,通过杭州乐旺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7.38%的股份。薛元潮先生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薛雅利女士为兄妹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薛元潮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江灵兵先生,1972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
中国人民大学贸易经济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江灵兵先生曾任浙江省工艺品进出口公司科员,2004年9月至2015年9月任杭州天元旺旺宠物用品有限公司董事,
2012 年 1 月至 2016 年 1 月任杭州天元宠物用品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16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2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2016 年 1 月至
至今,历任公司总经理、执行总裁、副总裁。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裁。
江灵兵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数量为 10,508,04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68%。江灵兵先生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江灵兵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薛雅利女士,1968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
于上海化工专科学校有机合成化工专业,大专学历。1990 年 7 月至 1997 年 7 月,
任职于浙江临平化学纤维厂、杭州天虹纺织集团公司;1997 年 10 月至 1999 年 6
月,筹建上虞市天元工艺品厂并任厂长;1999 年 6 月至 2003 年 12 月,任余杭
天元工艺品厂厂长;2003 年 6 月至 2016 年 1 月任杭州天元宠物用品有限公司董
事;2016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7 年 5 月至 2022 年 2 月,任公司副总经
理;2022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
薛雅利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数量为5,022,7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8%。薛雅利女士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薛元潮先生为兄妹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薛雅利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虞晓春女士,1982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
浙江理工大学工业设计专业,大学本科学历。2006 年 6 月至 2006 年 9 月,任杭
州曲艺家具厂设计师;2006 年 10 月至 2007 年 6 月,任浙江香娟集团有限公司
设计师;2007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产品中心负责人;2017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
董事;2019 年 1 月至今,历任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裁、副总裁。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
虞晓春女士通过杭州同旺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0.36%的股份。虞晓春女士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虞晓春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
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田金明先生,1981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
于南昌大学产业经济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级经济师,中级会计师。2007
年 4 月至 2008 年 4 月,任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08 年 4
月至 2012 年 3 月,任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12
年 5 月就职于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 7 月至 2017 年 8 月任浙江天
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17 年 9 月至 2018 年 10 月,任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裁;2019 年 2 月就职于公司;2019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20 年 3 月至 2022 年 2 月,任公司副总经理;
2022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
田金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田金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张中平先生,1971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
于重庆工业大学会计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1992 年 9 月至 1996 年 11 月,历
任杭州市余杭造纸厂财务科员、科长;1996 年 11 月至 1999 年 9 月,任华立集
团有限公司科员;1999 年 9 月至 2010 年 2 月,历任重庆华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经理、总监;2010 年 3 月至 2010 年 11 月,任浙江全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负责人;2010 年 12 月至 2022 年 2 月,任公司财务负责人;2017 年 2 月至
2019 年 4 月,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6 年 1 月至 2022 年 2 月,任公司董事;2022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张中平先生通过杭州同旺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1.34%的股份。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中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