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1331 深市 恩威医药


首页 公告 恩威医药:关于参与河南信心药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进展的公告

恩威医药:关于参与河南信心药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进展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28

恩威医药:关于参与河南信心药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进展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331          证券简称:恩威医药          公告编号:2023-054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河南信心药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河南信心药业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或“《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会议审议,税收债权组、职工债权组、普通债权组表决通过,出资人组表决未通过。

    2、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与河南信心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心药业”)重整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风险提示:《重整计划》(草案)能否获得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二七区法院”)裁定批准及《重整计划》(草案)后续能否顺利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次重整投资能否顺利实施以及整合效果能否达到投资预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导致与公司预期的经营情况存在差异。

    一、相关进展情况

  2023 年 8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参与河南信心药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重整投资人与信心药业管理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本次重整投资金额为 10,648.07 万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本次重整方案相关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9 日发布的《关于参与河南信心药业有限公司破
产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2023 年 10 月 27 日,信心药业管理人发布《关于重整计划草案表决结果的
公告》,《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主要内容如下:


  1、职工债权组

  职工债权组 296 家,职工债权额(不包含企业应承担的社保部分及全部社保
滞纳金)为:18,936,938.72 元(计算至 2023 年 7 月 31 日),实际参会 277 家,
出席人数占比:93.58%。职工债权组出席的 277 家中,表决赞成的 271 家,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比例为:97.83%,代表债权额 17,743,020.91 元,占该组债权总额的比例为:93.69%;反对 0 家;未投票 6 家,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比例为:2.17%,代表债权额 445,277.93 元,占该组债权总额的比例为:2.35%。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该组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2、税收债权组

  税收债权组 1 家,代表债权额为:4,183,846.49 元,实际参会 1 家,出席人
数占比:100%。税收债权组出席 1 家,表决意见为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比例为:100%,代表债权额 4,183,846.49 元,占该组债权总额的比例为:100%。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该组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3、普通债权组

  普通债权组 125 家,代表的债权额为:634,294,051.50 元(包含已裁定确认
以及初审确认的普通债权和劣后债权、管理人暂缓确认债权);实际参会 110 家,
出席人数占比 88.00%。普通债权组出席的 110 家中,表决赞成的 95 家,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比例为:86.36%,其所代表的债权额 558,317,707.34 元,占该组债权总额的比例为:88.02%;反对 13 家,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比例为:11.82%,其所代表的债权额 74,663,504.78 元,占该组债权总额的比例为:11.77%;未投票 2 家,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比例为:1.82%,其所代表的债权额为 818,021.00 元,占该组债权总额的比例为:0.13%。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该组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4、出资人组

  出资人组共 1 家,出资额为:50,000,000.00 元,实际参会 1 家,人数占比为
100%。出资人组出席 1 家,表决意见为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出资人比例为:100%,其所代表的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为:100%。

  该组表决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二、后续重整流程

  信心药业或管理人将根据《破产法》第八十七条相关规定申请法院批准重整计划草案。人民法院收到申请之日起 30 日内,经审查认为重整计划草案符合《破产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裁定批准并终止重整程序,信心药业执行重整计划。管理人按协议约定办理信心药业股权变更登记,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等,管理人负责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

    三、对公司的影响

  信心药业具备丰富的中药品种储备,与公司具有很强的协同性、互补性。此次投资信心药业,符合公司“一核两翼”的发展战略方向。如重整成功,将有利于资源导入,充分发挥渠道、客户资源、生产管理优势,快速完成产品管线、产能扩充,实现公司业绩的快速增长。

  公司将根据后续参与重整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四、风险提示

  1、《重整计划》(草案)能否获得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重整投资能否顺利实施以及整合效果能否达到投资预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导致与公司预期的经营情况存在差异。

  特此公告。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