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30 证券简称:熵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8
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自 2024 年 5 月 10 日
起被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6 个月,基于审慎性原则,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的需要,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表示无异议。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
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103 人
上年度末(2023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701 人
上年度末(2023 年 12 月 31 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人数:282 人
最近一年(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8,764 万元
最近一年(2023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97,289 万元
最近一年(2023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54,159 万元
上年度(2023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0 家
上年度(2023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3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15,494 万元
上年度(2023 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3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
督管理措施 7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3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7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8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莉,现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
师,200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首次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袁宗志,现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资深经理,2021 年成为注
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首次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0 家,参与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1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朱敏,现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复核人,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1 年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首次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超过 15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收费 158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130 万元,内控审计收费 28 万
元。
本期审计收费是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进行确定;本期审计收费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同比上升 21.54%,主要系服务范围增加内部控制审计内容。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审计机构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1 年,2023
年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自2024年5月10日起被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 个
月,基于审慎性原则,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的需要,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选聘程序,公司拟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双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相关要求,积极做好后续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相关资质和经验,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提议公司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 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 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4、 深交所要求报备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