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30 证券简称:熵基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9
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 年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已获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
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情况
1、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48,492,05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51,972,217.85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 148,492,051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共计转增 44,547,615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
将增加至 193,039,666 股;不送红股。
2、在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则以实施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并遵循“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转增)比例。自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 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48,492,051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5 元人民币现金股利(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
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3.1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3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7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48,492,051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93,039,666 股。
三、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5 月 3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5
月 31 日。
四、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5 月 3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 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增股份于 2023 年 5 月 31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
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 5 月 3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845 深圳中控时代投资有限公司
2 00*****598 车全宏
3 08*****094 深圳精英士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4 08*****085 深圳精英和义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5 08*****856 东莞礼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 08*****830 深圳精英礼信咨询企业(有限合伙)
7 08*****698 华芯原创(青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华芯中享股权投资
中心(有限合伙)
8 08*****469 深圳富海隽永一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9 08*****182 长江财富资管-南京银行-长江财富-熵基科技员工战略配售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0 08*****976 华芯原创(青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义乌华芯远景创业投资
中心(有限合伙)
11 08*****163 深圳精英谦礼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
12 08*****227 长江财富资管-南京银行-长江财富-熵基科技员工战略配售
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六、 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
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3 年 5 月 31 日。
七、 股本变动结构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113,374,208 76.35% 34,012,262 147,386,470 76.35%
/非流通股
首发前限售股 111,369,038 75.00% 33,410,711 144,779,749 75.00%
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 2,005,170 1.35% 601,551 2,606,721 1.35%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 35,117,843 23.65% 10,535,353 45,653,196 23.65%
股
三、总股本 148,492,051 100.00% 44,547,615 193,039,666 100.00%
注:1、上表系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 2023 年 5
月 30 日作为股权登记日下发的股本结构表填写。本次转增后的股本结构表情况 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2、上表中的比例数据按四舍五入保留 2 位小数计。
八、 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193,039,666 股摊薄计算,公司 2022 年
度每股净收益为 0.9959 元。
2、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控股股
东深圳中控时代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车全宏先生及公司其他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次发行后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上述主体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存续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将进行调整,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九、 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平山工业大路 32 号
咨询联系人:郭艳波、王佳
咨询电话:0769-82618868
传真电话:0769-82618848
十、 备查文件
1、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