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30 证券简称:熵基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7
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地点和投资总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和投资总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26 号文)同意注册,公司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7,123,013 股,发行价格为 43.3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160,816.89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5,087.05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5,729.84 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 年 8 月 12 日
出具了[2022]38658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所募集到的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后全部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具体如下表所示: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用募集资金投资
(万元) 金额(万元)
1 塘厦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4,841.18 24,841.18
2 混合生物识别物联网智能化产业基地项目 43,689.94 43,689.94
3 美国制造工厂建设项目 17,392.21 17,392.21
4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8,240.58 18,240.58
5 全球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26,802.01 26,802.01
合计 130,965.92 130,965.92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募集资金量多于上述项目的资金需求量,该
部分超募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其他安排。
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投资总额的具体情况
公司拟将“美国制造工厂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1600 Union Hill Rd,
Alpharetta, GA 30005”调整至“6775 Meadow Ln, Alpharetta, GA 30005”。由于
公司在新地点上采用购入现有房屋建筑物并加以改造的方式等原因,调整后该
项目合计减少投资总额 3,347.70 万元,项目总投资金额由 17,392.21 万元减少为
14,044.51 万元。具体该项目变更前后情况对比如下:
项目名称 变更前 变更后
实施地点 实施地点
1600 Union Hill Rd, Alpharetta, GA 30005 6775 Meadow Ln, Alpharetta, GA 30005
工程或费用名称 投资金额(万元) 工程或费用名称 投资金额(万元)
1 建设投资 13,711.49 1 建设投资 10,495.31
美国制造 1.1 建设成本 6,761.05 1.1 建设成本 4,720.91
工厂建设 1.2 装修成本 3,470.00 1.2 装修成本 2,293.96
项目 1.3 设备投入 2,329.44 1.3 设备投入 2,329.44
1.4 软件投入 1,151.00 1.4 软件投入 1,151.00
2 预备费 685.57 2 预备费 524.77
3 铺底流动资金 2,995.15 3 铺底流动资金 3,024.43
项目总投资 17,392.21 项目总投资 14,044.51
未确定,后续公司将结合自身资金的使用规划,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保管及使用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审慎使用该部分募集资金。
四、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投资总额的原因
美国制造工厂建设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投资总额的原因是美国建筑成本、人工成本上涨,经公司审慎评估及考察,在新地点实施募投计划在不影响该项目原计划产能的前提下既能减少成本投入,同时可以缩短建设周期,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
五、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投资总额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投资总额变更是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用地所在地区的实际情况变化以及募投项目成本优化需要进行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本次除变更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及投资总额外,未改变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及建设内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业务发展及募集资金使用产生不利影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
募投项目所面临的风险与《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提示风险保持相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投资总额变更,有利于公司及时发挥募集资金效益,实现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最大化。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1、 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投资总额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有利于公司整体的规划及战略布局,不会对原有项目的实施、投资收益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投资总额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投资总额变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和投资总额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投资总额变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投资总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投资总额变更,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必要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投资总额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投资总额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 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 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3、 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
施地点和投资总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