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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峰电子: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10

维峰电子: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328          证券简称:维峰电子        公告编号:2024-028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公司原董事会秘书辞职的情况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朱英武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朱英武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将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朱英武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朱英武先生的原定任期为 2022 年 12 月 2 日至 2025 年 12 月 1 日。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朱英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朱英武先生的工作已顺利交接,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和公司的正常运行。朱英武先生在担任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对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强化投资者沟通、推进资本运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朱英武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公司聘任新董事会秘书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李文化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雨田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刘雨田女士(简历详见附件)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雨田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69-85358915

  传真:0769-85358915

  电子邮箱:cwdg@wcon.com

  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大宁文明路15号

  邮政编号:523930

  特此公告。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0 日
附件:刘雨田女士简历

  刘雨田,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6 年 7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
学历。刘雨田女士已于 2023 年 9 月取得由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
格证书。2021 年 6 月至 2023 年 4 月,就职于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担任
资本运营主管;2023 年 6 月起任职于本公司证券部,2023 年 9 月至 2024 年 7
月,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4 年 7 月 10 日起,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雨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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