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28 证券简称:维峰电子 公告编号:2023-030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79 号),并经《关于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2〕886 号)同意,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维峰电子”)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320,000 股,
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78.80 元。截至 2022 年 9 月 1 日止,本公司
共募集资金 1,443,616,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118,627,992.74 元,募集资金净额 1,324,988,007.26 元。
截止 2022 年 9 月 1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2]000616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1,324,988,007.26
减:超募资金永久补流部分 210,000,000.00
减:募投项目累计投入使用金额 255,641,160.51
加:利息收入 8,929,688.24
减:手续费 676.88
2023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账户资金余额 868,275,858.11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
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监督与责任追究
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东莞长安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上沙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东莞虎门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22 年 9 月 21 日与申万宏源
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虎门支行签署了《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
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
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
次。
根据公司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00 万元的,公司应当及时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保荐代表人。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95176080054 541,473,358.10 282,513,912.72 活期
东莞长安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44050177008800001971 500,000,000.00 148,845.37 活期
公司东莞长安上沙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44050277008800000005 - 500,000,000.00 定期
公司东莞长安上沙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69902978810158 300,000,000.00 85,613,100. 02 活期
东莞分行虎门支行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合计 - 1,341,473,358.10 868,275,858.11 -
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长安上沙支行(账号:44050277008800000005)系募集资金专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长安上沙支行(账号:44050177008800001971)的子账户。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
变更。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为了保证募投项目的正常进度需要,公司在募集
资金实际到位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为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高
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5,824.81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的自筹资金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专项鉴
证报告》(大华核字[2022]0013191 号)。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无异议,并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2022 年 9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0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上
议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无异议,并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21,0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
案已于 2022 年 12 月 2 日经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保荐机
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无异议,并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5 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44,361.6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6,074.4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