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28 证券简称:维峰电子 公告编号:2023-008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79 号),并经《关于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2〕886 号)同意,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维峰电子”)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32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78.80 元。截至 2022 年 9 月 1 日止,本
公司共募集资金 1,443,616,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118,627,992.74 元,募集资金净额 1,324,988,007.26 元。
截止 2022 年 9 月 1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2]000616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1,324,988,007.26
加:尚未置换的已支付发行费用部分 3,154,021.00
加: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部分 331,329.83
减:支付发行费用税金部分 779,999.99
减:募投项目累计投入使用金额 49,798,506.97
加:利息收入 3,204,735.96
减:手续费 377.28
2022 年期末募集资金账户资金余额 1,281,099,209.81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公司 2022 年第一届第十八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东莞长安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上沙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东莞虎门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22 年 9 月 21 日与申万宏源
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虎门支行签署了《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
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
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
次。
根据公司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00 万元的,公司应当及时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保荐代表人。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695176080054 541,473,358.10 483,245,998.96 活期
司东莞长安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44050177008800001
限公司东莞长安上沙 971 500,000,000.00 148,660.11 活期
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44050277008800000
限公司东莞长安上沙 005 - 500,000,000.00 定期
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769902978810158 300,000,000.00 297,704,550.74 活期
司东莞分行虎门支行
合 计 1,341,473,358.1 1,281,099,209.81
0
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长安上沙支行(账号:44050277008800000005)系
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长安上沙支行(账号:44050177008800001971)
的子账户。
三、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其他
1、会计师事务所的鉴证结论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3]002155 号),鉴证结论为:我们认为,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错误!未找到引用源。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2、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维峰电子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违规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维峰电子在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3]002155 号)
2、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1 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44,361.6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0,489.7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0,489.7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计投入金额 进度(%)(3) 定可使用状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 是否发生重
(含部分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金额 (2) =(2)/(1) 态日期 的效益 预计效益 大变化
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