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28 证券简称:维峰电子 公告编号:2023-015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符合《证券法》要求的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勤勉尽责,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严格遵循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的审计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2022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审计费用为70万元(不含税)。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3年度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是
成立日期 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2022年末,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计提的职
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
投资者保护能力 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
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
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 梁春 2022年末合伙人数量 272人
2022年末从业人员 注册会计师 1,603人
类别及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1,000人
会计师
姓名 綦东钰
2010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1月开始从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1 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2月开始在大华会计
从业经历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9年开始
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3家。
姓名 刘肖艳
2015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7月开始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2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12月开始在
从业经历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业,
2019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3、业务信息
业务总收入 309,837.89万元
2021年度业 审计业务收入 275,105.65万元
务信息 证券业务收入 123,612.01万元
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含A、B股) 449家
上市公司所在行业 其他电子元件制造
是否具有相关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是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8家
4、执业信息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
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组成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主要成员信息如下:
项目组 姓名 何时成为 何时开始 何时开 何时开始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
成员 注册会计 从事上市 始在本 为本公司 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师 公司审计 所执业 提供审计
服务
项目合 2010年 2011年1 2019年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
伙人 綦东钰 12月 月 12月 2019年 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
报告超过3家次
项目质 1993年 1989年7 2019年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
量控制 周俊祥 12月 月 12月 2022年 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
复核人 报告超过10家次
2010年 2011年1 2019年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
拟签字 綦东钰 12月 月 12月 2019年 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
注册会 报告超过3家次
计师 刘肖艳 2015年 2012年7 2019年 2019年 近三年签署了3家上市
12月 月 12月 公司审计报告
5、诚信记录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
监督管理措施 30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纪律处分 1 次;88 名从业人员近
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督管理措施 41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纪律处分 2 次。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1)綦东钰
綦东钰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以下处罚:
序 姓名 监管措施日期 监管措施类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号 型
綦东 2023年02月21 行政监管措 2018年深圳丹邦科技
1 钰 日 施 深圳证监局 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审
计项目检查/警示函
2)刘肖艳
刘肖艳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以下处罚:刑事处罚,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
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6、独立性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
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7、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综合考虑,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2022年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70万元(不含税)。2023年度审计费用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3年度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核了公司本次聘用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事项,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在董事会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备丰富的经验和良好的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