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28 证券简称:维峰电子 公告编号:2022-013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9 日召开第
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 12.00 亿元(含本数)的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0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上议案。具体事项详见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近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在授权范围内进行了现金管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序 受托方名 产 品 名 产 品 类 金额(万 预 期
号 购买主体 称 称 型 元) 起息日 到期日 年 收
益率%
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 结 构 性 保本浮动 2022.10. 2023.10. 1.9%-
1 维峰电子 有限公司 存款 收益型 50,000 11 10 3.05%
东莞市分
行
招商银行 1.85%
2 维峰电子 股份有限 结 构 性 保本浮动 30,000 2022.10. 2023.10. -2.25
公司东莞 存款 收益型 11 10 %
分行
二、审议程序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和期限均在审批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上述受托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
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2、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十二个月内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除本次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外,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备查文件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综合服务业务合作协议》;
2、《招商银行现金管理服务协议(多账户版)》;
3、相关产品购买回单。
特此公告。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