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27 证券简称:华宝新能 公告编号:2024-020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75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 24,541,666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37.50 元,共计募集资金
5,828,645,675.00 元,坐扣不含税保荐及承销费 202,814,100.00 元(实际不含税保荐及承销费为 204,314,100.00 元,前期已预付不含税保荐费 1,50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625,831,575.00元,已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 9 月 13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托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9,735,170.55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5,594,596,404.45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90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559,459.64
减:以前年度累计的募投项目投入金额 23,721.45
加:以前年度累计的利息收入净额 4,038.53
减:本年度累计的募投项目投入金额(包含股份回购) 10,733.63
其中:用于股份回购的资金金额 2,000.68
加:本年度累计的利息收入净额 13,123.66
减:募集转入证券账户后暂未用于股份回购的本金及利息余额 0.66
减: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中存放于理财专户的余额合计 436,879.99
其中:受让大额银行存单时垫付的前手利息金额 549.99
募集资金专户存放的募集资金余额 105,286.11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10月10日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熙龙湾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15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39180188000098653 12,304.14 便携储能产品扩产
公司深圳熙龙湾支行 项目专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55918272910206 292.38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深圳车公庙支行 专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44250100017700003794 8,988.83 品牌数字化建设项
公司深圳大浪支行 目专户[注 2]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550880232435500607 962.46 补充流动资金专户
深圳华富支行[注 1]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550880232435500797 0.74 超募资金专户
深圳华富支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39180188000098571 82,737.41 超募资金专户
公司深圳熙龙湾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44250100017700003795 - 超募资金专户
公司深圳大浪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79470078801400000427 - 超募资金专户
有限公司深圳民治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43066412013006201203 - 超募资金专户
深圳布吉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44576129803 - 超募资金专户
深圳红山支行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852000000408249 - 超募资金专户
深圳分行福田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636616244 - 超募资金专户
公司深圳光明支行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221596888888 0.00 超募资金专户
深圳新城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41014100040051098 0.15 超募资金专户
公司深圳南山支行
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 1008603353700865 - 超募资金专户
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合计 105,286.11
[注 1]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度使用完毕,账户中的余额系超募资金
孳息
[注 2]2023 年 8 月 31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名称、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明细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品牌数据中心建设项目”名称变更为“品牌数字化建设项目”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2. 本期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本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9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3 年 2 月 9 日召开了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16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本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8 日召开了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募投项目实施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在原审批不超过人民币 16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基础上,增加不超过 19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本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在原审批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基础上,增加不超过 21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其孳息)进行现金管理,即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6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其孳息)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且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产品,现金管理期限自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 2 月 8 日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