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27 证券简称:华宝新能 公告编号:2023-068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监事会
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 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经出席会议的职工代表认真审议, 会议选举雷维民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雷维民先生简历
雷维民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 年 6 月出生,毕业于广东省华
南师范大学,本科学历。2004年 4月至2011年 7月,担任深圳市万拓电子技术有限公
司工程师;2011 年 8 月至 2022 年 12 月,历任深圳市华宝新能源有限公司研发部工程
师、研发主管、品质部、工程部工程师;2023 年 1 月至今,担任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球客户体验中心技术支持高级工程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雷维民先生持有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深圳市嘉美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美盛”)0.10%财产份额,嘉美盛持有公司股份1,092万股,雷维民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9万股。嘉美盛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除此之外,雷维民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及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