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26 证券简称:捷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2-
006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或借款以
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或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资阳捷邦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增资或提供无息借款的方式用于实施“高精密电子功能结构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28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81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 51.7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936,132,0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36,950,333.22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9 月 14 日划至
公司指定账户,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9 月 14 日
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2]41117 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高精密电子功能结构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37,200.00 35,200.00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9,800.00 9,8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0,000.00 10,000.00
合计 57,000.00 55,000.00
三、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或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高精密电子功能结构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资阳捷邦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阳捷邦”),公司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一次或分次逐步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资阳捷邦增资或提供无息借款的方式以实施募投项目。增资或借款的进度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推进,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毕之日止,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可提前还款或到期续借。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在股东大会决议批准的议案所明确的募投项目类别及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的范围内,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入方式(增资或借款)及投入的具体时间。
四、增资或借款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资阳捷邦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9 年 8 月 19 日
注册资本 2,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2,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辛云峰
注册地址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正兴街 209 号区级机关办公区 2 号楼 1013 号
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
经营范围 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机械电
气设备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磁性材料生产;
磁性材料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技术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
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股东构成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 100%
合计 2,000.00 100%
项目 2021-12-31/2021 年度
资产总额(万元) 8,148.00
主要财务数据
净资产(万元) 1,902.52
净利润(万元) -57.78
五、本次增资或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安全,资阳捷邦将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资阳捷邦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六、本次增资或借款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资阳捷邦增资或提供无息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资金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或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或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或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或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有利于保障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或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或借
款,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资金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或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或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或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有利于保障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或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一)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三)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或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