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25 证券简称:曼恩斯特 公告编号:2024-017
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 2023 年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41,374,113.58 元,母公司净利润为 352,275,236.40 元。母
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591,444,362.44 元,合并报表
累计未分配利润 580,196,763.50 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更好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深圳市曼恩斯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出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未来实施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 元人民币(含税),以
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现暂以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 119,550,600 股(总股本 120,000,000 股扣除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股份 449,400 股)为基数进行测算,共计派发现金 59,775,300
元,转增 23,910,120 股,不送红股。本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
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后提出,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履行的相关程序及审议意见说明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保障了股东的合理回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