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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325 深市 曼恩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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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恩斯特: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09

曼恩斯特: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325          证券简称:曼恩斯特      公告编号:2023-042
          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7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将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及候选人本人同意,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唐雪姣女士、彭建林先生、刘宗辉先生、王精华先生、黄毅先生、朱驰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陈燕燕女士、韩文君女士、杨浩军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上述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其中,独立董事的人数不少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上述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韩文君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 6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分别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二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就任前,
第一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将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8 日

附件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唐雪姣,女,1985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2009 年 7 月至 2017 年 7 月,任深圳市南方腾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业务发展
中心经理;2017 年 8 月至 2018 年 11 月,任深圳南方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
司售后服务部经理;2018 年 7 月至今,任深圳市信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总经理;2018 年 7 月至 2020 年 12 月,任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有限公司执
行董事、总经理;2020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2018 年 6 月至 2022 年 4 月,任公司子公司深圳市博能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总经理;2022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子公司深圳市博能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子公司深圳市莫提尔科技有限公司执
行董事、总经理;2018 年 10 月至 2022 年 6 月,任公司子公司重庆市典盈新材
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8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子公司安徽曼恩斯特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0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子公司深圳市曼希尔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唐雪姣女士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8,631,92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2.19%,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唐雪姣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彭建林先生的配偶,彭建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占比 12.32%;公司现任董事会秘书彭亚林先生系唐雪姣女士配偶彭建林先生的胞弟;唐雪姣女士系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信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深圳市信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长兴曼恩斯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长兴文刀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长兴承礼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互为一致行动人,具有一致行动关系。除上述情形外,唐雪姣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况;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3.2.4 条
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唐雪姣女士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彭建林,男,1983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南大学自
动化专业,本科学历。2006 年 7 月至 2008 年 8 月,任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工程
师;2008 年 8 月至 2012 年 9 月,任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工程师、科长;
2012 年 9 月至 2013 年 3 月,任深圳市科瑞泰科技有限公司工程师;2013 年 3 月
至 2021 年 4 月,任深圳市旭合盛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1 年 4 月
至 2021 年 7 月,任深圳市旭合盛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1 年 3 月至今,任
深圳市信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2018 年 1 月至 2020 年 12 月,任深圳市曼
恩斯特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 年 12 月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1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2023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子公司镇江市曼恩斯特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2023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子公司淮安曼恩斯特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任公司子公司重庆曼恩斯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任公司子公司深圳市蓝方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任公司子公司湖南安诚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3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子公司苏州曼恩斯特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2023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子公司深圳市天旭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彭建林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4,781,87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2.32%,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彭建林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唐雪姣女士的配偶,唐雪姣女士持有公司股份占比 32.19%;公司现任董事会秘书彭亚林先生系彭建林先生胞弟。彭建林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信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深圳市信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长兴曼恩斯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长兴文刀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长兴承礼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互为一致行动人,具有一致行动关系。除上述情形外,彭建林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
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况;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彭建林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宗辉,男,1987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郑州大学机
械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本科学历。2010 年 8 月至 2011 年 9 月,任比亚迪汽车
工业有限公司机械工程师;2011 年 10 月至 2012 年 8 月,任比亚迪股份有限公
司机械工程师;2012 年 9 月至 2013 年 2 月,任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机
械工程师;2013 年 3 月至 2019 年 9 月,任深圳市旭合盛科技有限公司研发经理;
2021 年 4 月至 2021 年 7 月,任深圳市旭合盛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8 年 1 月至
2020年 12月,历任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有限公司研发部总监、产品设计部总监、大客户管理部营销总监;2020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刘宗辉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7,188,96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99%。刘宗辉先生系公司 5%以上股东长兴文刀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实际控制人,长兴文刀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深圳市信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长兴曼恩斯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长兴承礼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互为一致行动人,具有一致行动关系。除上述情形外,刘宗辉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况;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刘宗辉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精华,男,1985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
2003 年 11 月至 2007 年 8 月,任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领班;2007 年 9 月至 2013
年 5 月,任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领班;2013 年 6 月至 2019 年 9 月,任
深圳市旭合盛科技有限公司工程师、项目经理;2018 年 1 月至 2020 年 12 月,
历任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有限公司售后部总监、产品交付部总监;2020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王精华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7,189,23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99%。王精华先生系公司 5%以上股东长兴承礼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实际控制人,长兴承礼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深圳市信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长兴曼恩斯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长兴文刀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互为一致行动人,具有一致行动关系。除上述情形外,王精华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况;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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