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23 证券简称:新莱福 公告编号:2024-016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4 年 2 月 23 日
2.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336.20 万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3.20%
3.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5.40 元/股
4.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4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确定以 2024 年 2 月 23 日为授予日,以 15.40 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
的 206 名激励对象授予 336.20 万股限制性股票。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
(一)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二)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或/和自
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15.40 元/股。
(四)激励对象及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共计 206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
在本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 占本激励计划
序号 姓名 职务 国籍 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总数 公告日公司股
(万股) 的比例 本总额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 汪小明 董事长 中国 12 3.57% 0.11%
2 王学钊 董事、总经理 中国 10 2.97% 0.10%
3 林珊 董事、副总经理 中国 8 2.38% 0.08%
4 吴国明 副总经理 中国 8 2.38% 0.08%
5 汪晓阳 副总经理 中国 8 2.38% 0.08%
6 许永刚 董事会秘书 中国 8 2.38% 0.08%
7 徐江平 财务总监 中国 8 2.38% 0.08%
二、其他激励对象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199人) 274.2 81.56% 2.61%
合计(共计206人) 336.2 100.00% 3.2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3、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含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汪小明,汪小明作为公司的创始人股东,是公司的领导核心,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企业发展战略等重大决策具有显著的影响力。同时,汪小明亦负责指导公司技术研发工作,为公司技术创新与突破做出巨大贡献。因此,本次激励计划将汪小明作为激励对象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除上述人员外,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不包含其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配偶、父母、子女。
(五)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及归属期安排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2 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关于归属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归属安排应当符合修改后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及各期归属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权益数量占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授予权益总量的
比例
自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1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一个归属期 起至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2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20%
交易日当日止
自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2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二个归属期 起至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3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0%
交易日当日止
自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3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三个归属期 起至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62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50%
交易日当日止
当期归属的条件未成就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
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拆细、配股、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六)激励对象公司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2024年-2026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归属,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归属条件。
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各年度营业收入相比 2023 年增 各年度扣非净利润相比 2023 年增
归属期 对应考 长率(A) 长率(B)
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 目标值(Bm) 触发值
(An) (Bn)
第一个归属期 2024 5.00% 4.00% 5.00% 4.00%
第二个归属期 2025 10.00% 8.00% 10.00% 8.00%
第三个归属期 2026 15.00% 12.00% 15.00% 12.00%
注:上述扣非净利润、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其中扣非净利润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并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若有)所涉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层面业绩达成情况对应不同的归属比例,具体如下:
考核指标 业绩达成情况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考核年度公司营业收入相 A≥Am X1=1
比于 2023 年增长率(A) An≤A<Am X1=A/Am
A<An X1=0
考核年度公司扣非净利润 B≥Bm X2=1
相比于 2023 年增长率 Bn≤B<Bm X2=B/Bm
(B) B<Bn X2=0
当出现 A≥Am 或 B≥Bm 时,X=1;当出现 A
X=A/Am 或 B/Bm 的孰高值。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的当年计划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失效。
(七)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行权比例。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A)、良好(B)、合格(C)、不合格(D)四个档次,对应的个人层面行权比例如下:
考评结果 优秀(A) 良好(B) 合格(C) 不合格(D)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80% 60% 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绩效系数。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则由公司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计划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激励计划。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