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莱福:董事会有关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决议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下
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5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30
日通过电子邮件、直接送达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
出席会议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监事和全体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汪小明先生主持。
会议以投票方式表决,一致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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