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22 证券简称:绿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4-100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微信方式送达公司全体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
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其中 4 名董事以通
讯方式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志江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为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进一步推动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董事会同意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综合考虑股东诉求制定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拟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 元(含税),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自利润分
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2)。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为审议前述议案中需要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公司拟于 2025 年 1 月 6 日(星
期一)15:00 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103)。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