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22 证券简称:绿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7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3 年 12 月 12 日
2、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162 万股
3、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22.98 元/股
4、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人数:72 人
5、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同意以 2023 年 12 月 12 日为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72 名
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162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1、标的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或/和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获授的限制性 占本激励计划授 占本激励计划
号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 予限制性股票总 公告日公司股
(万股) 数的比例 本总额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 袁德安 董事、副总经理 20.00 11.11% 0.19%
2 彭丽君 董事、财务总监 10.00 5.56% 0.10%
3 宋江波 董事、副总经理 10.00 5.56% 0.10%
4 江文秀 董事会秘书 10.00 5.56% 0.10%
5 廖汉星 董事 5.00 2.78% 0.05%
小计 55.00 30.56% 0.52%
二、其他激励对象
核心骨干人员(共计 67 人) 107.00 59.44% 1.02%
预留部分 18.00 10.00% 0.17%
合计 180.00 100.00% 1.72%
注:(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外籍员工、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于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本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4)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3、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和归属安排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4 个月。
(2)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期间内归属,具体如下: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①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
①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在本计划有效期内,如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
得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期间的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本计划激励对象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期间将根据修改后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安排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 40%
股票授予日起 2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 30%
股票授予日起 4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40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 30%
股票授予日起 52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在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前授予,则各批次归属安排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 40%
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 30%
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 30%
股票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在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后授予,则各批次归属安排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 50%
股票授予日起 2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 50%
股票授予日起 4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归属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处理。
激励对象依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拆细、配股、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4、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考核年度为 2024 年-2026 年三个会
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 如下表所示:
业绩考核目标值
归属期 考核年度 营业收入增长率 A 净利润增长率 B
(定比 2023 年) (定比 2023 年)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目标值(Bm) 触发值(Bn)
第一个归属期 2024 20% 16% 20% 16%
第二个归属期 2025 40% 32% 40% 32%
第三个归属期 2026 70% 56% 70% 56%
注:①上述“营业收入”指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的营业收入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①上述“净利润”指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在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 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①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值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下同。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在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前授
予,则考核年度与考核要求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在公 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后授予,则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考核年度及考核 要求如下表所示:
业绩考核目标值
归属期 考核年度 营业收入增长率 A 净利润增长率 B
(定比 2023 年) (定比 2023 年)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目标值(Bm) 触发值(Bn)
第一个归属期 2025 40% 32% 40% 32%
第二个归属期 2026 70% 56% 70% 56%
按照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各归属期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与对应考核年度考核指 标完成度挂钩,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确定方法如下:
指标 业绩指标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