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22 证券简称:绿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6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0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微信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其中傅冰生、吴德军、姜永宏、李峻峰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志江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68)。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性,充分发挥其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彭丽君女士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为保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董事廖汉星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与独立董事吴德军先生(主任委员)、独立董事姜永宏先生(委员)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