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1320 深市 豪江智能


首页 公告 豪江智能: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豪江智能: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20

豪江智能: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320        证券简称:豪江智能      公告编号:2023-019
            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9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了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并审议通过了选举董事长、聘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负责人、选举监事会主席等相关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1、董事长:宫志强先生

    2、非独立董事:宫志强先生、于廷华先生、陈健女士、方建超先生、姚型旺先生、郭德庆先生

    3、独立董事:黄兆阁先生、周国庚先生、赵春旭先生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1、监事会主席:陈应佩女士

    2、股东代表监事:陈应佩女士、林煜先生

    3、职工代表监事:孙进军先生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简历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关于选举产生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最近两年内均未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且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
    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

 序号      委员会名称      主任委员            其他委员

  1        战略委员会        宫志强        于廷华        周国庚

  2        提名委员会        黄兆阁        宫志强        赵春旭

  3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赵春旭        于廷华        周国庚

  4        审计委员会        周国庚        郭德庆        赵春旭

    四、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负责人的情况

    1、总经理:于廷华先生

    2、董事会秘书:潘兴光先生

    3、财务总监:宫超先生


    4、证券事务代表:王欢女士

    5、审计部负责人:顾晶晶女士

    上述人员(简历见附件)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符合其本人的职位要求,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潘兴光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其任职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王欢女士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期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

    五、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孔雀河四路78号

    2、联系电话:0532-89066885

    3、联系传真:0532-88597298

    4、电子邮箱:wanghuan@richmat.com

    六、部分董事、监事届满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徐英明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王伟先生、崔伟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盖洪波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徐英明先生间接持有公司38.00万股,王伟先生间接持有公司40.00万股,崔伟先生间接持有公司20.00万股,盖洪波先生间接持有公司3.1871万股。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后,均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作的承诺。
    公司对徐英明先生、王伟先生、崔伟先生、盖洪波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九日
附件:

    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负责人简历

    于廷华先生简历请参见董事简历。

    潘兴光先生,1990年12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5年7月至2020年4月,担任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法务专员、证券事务专员;2020年4月至2022年10月,担任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1年1月至今,担任容科(青岛)智能家居有限公司监事;2022年10月至2023年7月,担任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兼董事长助理;2023年7月至今担任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董事长助理。

    截至本公告日,潘兴光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通过青岛启贤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7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39%,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潘兴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第3.2.5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宫超先生,1973年11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级会计师职称。2004年7月,毕业于青岛农业大学会计学专业;2021年7月,毕业于山东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2005年至2007年,担任青岛星辰实业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08年至2017年10月,担任青岛豪江电器有限公司(现已更名青岛豪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7年10月至今,担任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宫超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通过青岛启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2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1%,其与持有公司5%以
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宫超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欢女士,1995年12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律硕士研究生;2020年9月至2023年7月,担任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务专员兼任董事会秘书助理;2023年7月至今,担任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兼法务专员。

    截至本公告日,王欢女士间接持有公司3.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66%。王欢女士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任职,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顾晶晶女士,1981年3月24日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职称。2008年6月至2011年11月,担任青岛金阳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财务部总账会计;2015年11月至2019年4月,担任青岛盘古润滑技术有限公司财务部财务主管;2019年5月至2020年5月,担任湖北中航建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财务部财务主管;2020年7月至今,担任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日,顾晶晶女士未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
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制度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