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19 证券简称:唯特偶 公告编号:2024-080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6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
会议选举陈宏波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陈宏波女士将与经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义务与职责。
特此公告。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11 月 27 日
附件:
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陈宏波: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 年出生,大专学历。2004
年9 月至 2012 年 12 月就职于大亚湾三晶光电厂任制造部主管;2013 年 5 月加入唯
特偶任公司锡焊料生产部经理;2015 年12 月起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至今。
陈宏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和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
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