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19 证券简称:唯特偶 公告编号:2023-053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事项
(1)境外投资规划
结合电子信息产业全球化的产业格局,为更好地满足国际客户需求,提高服务质量与效率,提升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国际竞争力,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分别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唯特偶新材料(香港)有限公司、唯特偶新材料(新加坡)有限公司;并以新加坡子公司为投资主体,设立境外孙公司唯特偶新材料(越南)有限公司。(上述皆为暂定名,最终以当地相关部门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本次投资为货币出资,拟投资总额 700 万美元,分别为:拟新设中国香港子公司唯特偶新材料(香港)有限公司(暂定名)认缴注册资本为 200 万美元、新加坡子公司唯特偶新材料(越南)有限公司(暂定名)认缴注册资本为 200 万美元、越南孙公司唯特偶新材料(越南)有限公司(暂定名)认缴注册资本为 300万美元。
(2)新兴行业投资规划
为紧抓全球双碳目标下能源供给结构变革带来的新能源光伏产业发展机遇,结合公司发展战略需要,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江苏唯特偶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核名为准),注册资金 5000 万人民币。
2、对外投资的审批
本投资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拟新设中国香港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1、企业名称:唯特偶新材料(香港)有限公司(Vital New Material (HONG
KONG) CO., LIMITED)(暂定名)
2、注册资本:200 万美元
3、出资方式:货币出资(以自有资金出资)
4、注册地址:香港
5、拟经营范围:电子新材料及周边产品的国际贸易。(具体经营范围以当地主管部门登记为准)
以上信息以当地相关部门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二)拟新设新加坡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1、企业名称:唯特偶新材料(新加坡)有限公司(Vital New Material Pte.Ltd.)
(暂定名)
2、注册资本:200 万美元
3、出资方式:货币出资(以自有资金出资)
4、注册地址:新加坡
5、拟经营范围:电子新材料及周边产品的研发及国际贸易。(具体经营范围以当地主管部门登记为准)
以上信息以当地相关部门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三)拟新设越南孙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1、企业名称:唯特偶新材料(越南)有限公司(Vital New
Material(VIETNAM)CO.,LIMITED)(暂定名)
2、注册资本:300 万美元
3、出资方式:货币出资(以自有资金出资)
4、注册地址:越南
5、拟经营范围:电子新材料及周边产品的生产及国际贸易。(具体经营范围以当地主管部门登记为准)
以上信息以当地相关部门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四)拟新设唯特偶光伏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1、企业名称:江苏唯特偶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核名为准)
2、注册资本:5000 万人民币
3、出资方式:货币出资(以自有资金出资)
4、注册地址:江苏省
5、拟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具体以工商机关核定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可能存在的风险
1、设立全资孙、子公司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基于公司战略发展及全球化布局的需要,公司拟分别在中国香港、新加坡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并以新加坡子公司为投资主体,在越南设立全资孙公司。目的是结合电子信息产业全球化的产业格局,为更好地满足国际客户需求,提高服务质量与效率,提升公司的国际竞争力。
同时,公司拟在江苏设立全资子公司,目的是通过在光伏板块设立全资子公司开展光伏全产业链电子专用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等业务,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化配置,拓宽公司业务范围,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以实现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目标。
本次设立全资孙、子公司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2、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事项尚需获得境内外投资主管机关,包括但不限于发改委、商务部门及外汇管理部门等相关政府机关的备案或审批,能否取得相关的备案或审批以
及最终取得备案或审批时间存在不确定性。中国香港、新加坡与越南有着不同的政治法律制度以及不同的文化背景,存在一定的人才、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风险。公司将进一步了解和熟悉境外所属国法律体系、投资体系等相关事项,积极开拓业务,切实降低与规避因境外孙、子公司的设立与运营带来的相关风险。
新设立公司未来的经营和业绩可能面临经济环境、行业周期、运营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的风险,公司将通过采取积极的经营策略、有效的内控机制和管理体系来预防和控制上述可能存在的风险。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对外投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