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19 证券简称:唯特偶 公告编号:2023-041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微电子焊接材料生产线技
术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原计划的 2023 年 12 月延长至 2025
年 12 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59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66 万股,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47.7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0,001.50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2,430.31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于 2022 年 9 月 26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1744-18 号《验资报告》。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承 累计投入
号 项目名称 诺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 投资进度
金额
1 微电子焊接材料产能扩建项目 17,844.37 112.99 0.63%
2 微电子焊接材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4,978.34 113.56 2.28%
3 微电子焊接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6,322.23 1,209.73 7.41%
4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100.00%
合计 49,144.94 11,436.28 23.27%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结合项目“微电子焊接材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对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序 原计划达到预定 延期后达到预定
项目名称
号 可使用状态日期 可使用状态日期
微电子焊接材料生产线
1 2023 年 12 月 2025 年 12 月
技术改造项目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原因
“微电子焊接材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原计划投资进度为 18 个月,鉴于
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到账的时间为 2022 年 9 月底,且此项目涉及到现有厂区研发场地、生产场地的统筹规划,同时相关设备亦为定制化设备,其谈判、设计制造、采购、发货运输及安装调试需要一定的周期。公司已经于 2022 年第四季度开展了投资建设的总体规划,相关工作在有序开展中,但项目预期进度无法在原计划2023 年年底内完成。经公司审慎研究论证,在不涉及“微电子焊接材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项目实施的可行性亦未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公司拟对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计划完工时间延期至 2025 年 12 月。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微电子焊接材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对该项目计划完工时间进行调整,不涉及该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因此,本次调整项目计划完工时间不会对该项目的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微电子焊接材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 2025 年 12 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用途及投资规模,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充分考虑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期限需求,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用途及投资规模,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用途及投资规模,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