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19 证券简称:唯特偶 公告编号:2023-014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4月19日(星期三)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4 月 9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
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
会议由董事长廖高兵主持,监事及部分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审慎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认为公司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董事会 2022 年度的工作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2 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以及公司《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的经营管理工作情况。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应了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根据公司经营和发展情况,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股本 58,640,000.00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7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
41,048,000.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
上对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拟定了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公司董事对上述报告进行了讨论,审议通过了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遵循法律法规以及职业准则,完成了2022 年度审计工作各项审计任务,同意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 2023 年度薪酬方案,认为该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同意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方案,认为该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同意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相应的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制度,公司董事会同意修订《印章管理制度》及制定《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更正后的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相应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预计公司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推动公司整体持续稳健发展,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追加投资微电子焊接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追加投资微电子焊接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和项目进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追加投资微电子焊接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认为该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经营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2022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5、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6、国金证券关于公司 2022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7、国金证券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8、国金证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追加投资微电子焊接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