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18 证券简称:维海德 公告编号:2022-032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并增加实施主体及使用自有
资金增加项目投资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并增加实施主体及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项目投资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87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36.00 万股,每股发行价 64.6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2,284.48 万元,扣除相关不含税发行费用 7,795.51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4,488.97 万元。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于 2022 年 8 月 5
日出具大华验字[2022]000522 号《验资报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音视频通讯设备产业化扩建项目 15,794.88 15,794.88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7,765.16 17,765.16
3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11,507.94 11,507.94
4 补充营运资金 4,000.00 4,000.00
合计 49,067.98 49,067.98
三、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并增加实施主体及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项目投资额的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加科学安排和调动资源,公司根据最新市场环境、募投项目实施情况,拟调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场地规划。公司原计划在成都双流区购置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办公室作为成都研发中心实施场所,现拟将成都研发中心的建筑面积调整至 6,800 平方米;公司原计划在深圳宝安区租赁 2,000 平方米商用写字楼作为深圳研发中心实施场所,现拟将深圳研发中心的租赁面积调整至 1,000 平方米。因该募投项目的场地规划变动,需要增加建设投资金额,计划追加投资 1,800.00 万元,追加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追加后,项目总投资金额由 17,765.16 万元增加至 19,565.16 万元。同时,新增全资子公司成都维海德科技有限公司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与公司共同实施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投项目投资原计划
公司拟新租赁及购置研发办公场地共计 5,000.00 平方米,建立成都研发中
心和深圳研发中心,具体规划如下表所示:
序号 项目 建筑面积 使用方式 价格 装修总金额 总金额
(㎡) (万元) (万元) (万元)
1 成都研发中心 3,000.00 购买 4,500.00 600.00 5,100.00
2 深圳研发中心 2,000.00 租赁 756.60 500.00 1,256.60
(三年)
合计 5,000.00 5,256.60 1,100.00 6,356.60
(二)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并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项目投资额的安排
公司拟对上述募投项目的建筑面积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序 项目 使用方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
号 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
1 成都研发中心 购买 3,000.00 6,800.00 3,800.00
2 深圳研发中心 租赁 2,000.00 1,000.00 -1,000.00
合计 5,000.00 7,800.00 2,800.00
由于上述调整,公司拟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由 17,765.16 万
元增加至 19,565.16 万元,公司除使用原项目募集资金 17,765.16 万元外,不足部分拟使用自有资金 1,800.00 万元进行补足,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 原投资金额 调整后投资金额 增减情况
(万元) (万元) (万元)
一 建设投资 8,501.43 10,301.43 1,800.00
1 办公场地购置、租用及 6,356.60 8,474.43 2,117.83
装修
2 设备费用 1,827.00 1,827.00 -
2.1 研发设备购置 1,489.30 1,489.30 -
2.2 软件购置 253.80 253.80 -
2.3 办公设备购置 83.90 83.90 -
3 预备费用 317.83 0.00 -317.83
二 研发费用 9,263.73 9,263.73 -
1 研发材料费用 1,600.00 1,600.00 -
2 新增人员费用 7663.73 7663.73 -
三 项目总投资 17,765.16 19,565.16 1,800.00
(三)本次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相关情况
1、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情况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变更前) 实施主体(变更后)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
份有限公司 资子公司成都维海德科技有限公司
2、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成都维海德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8 年 1 月 8 日
注册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软件园 G1-20 楼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司本次拟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场地规划进行调整,主要是成都地区高校众多,人才资源丰富,且城市宜居性好,生活成本相对北上深等更有优势,能为公司后续长期稳定的发展提供更好的人力资源保障,有助于公司进行技术创新与新产品的扩展,推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高质量实施。
成都维海德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了更好地整合公司已有优势资源,优化资源配置,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新增成都维海德科技有限公司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与公司共同实施募投项目。
五、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并增加实施主体及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项目投资额的影响
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并增加实施主体及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项目投资额是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用地所在地区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本次除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并增加实施主体及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项目投资额外,未改变募投项目总建设内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业务发展及募集资金使用产生不利影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
募投项目所面临的风险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提示风险保持相同。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并增加实施主体及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项目投资额,有利于公司及时发挥募集资金效益,实现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最大化。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
分募投项目并增加实施主体及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项目投资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结合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实施环境等因素,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并增
加实施主体及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项目投资额是合理的、必要的,符合募投项目建设情况等因素及整体战略规划,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