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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318 深市 维海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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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海德: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14

维海德: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318        证券简称:维海德        公告编号:2022-014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2年9月9日召开的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9 日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22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22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总
股本 69,412,000 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 元人民币(含
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4,706,000.00 元(含税),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在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本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9,412,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5.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4.5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
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0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9 月 2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9
月 22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9 月 2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2 年
9 月 2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作出相应调整。

    七、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鸿辉工业园 2 栋 3 楼

  咨询联系人:汪慧

  咨询电话:0755-84528267

  传真电话:0755-84528267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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