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17 证券简称:鑫磊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4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7 日召开的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本次投资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情况
序号 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1 鑫磊压缩机股 上海浦东发展银 94140078801100002019
份有限公司 行温岭支行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上述账户将专用于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专用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投资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
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
2、公司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3、公司财务部门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通报公司内审人员、公司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互抵触的情形,同时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银行开户申请书。
特此公告。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