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16 证券简称:慧博云通 公告编号:2024-060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拟将董事会人数由9名调整为7名,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并提名余浩先生、孙玉文先生、岳阳先生、李国兴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张国华先生、王丛虎先生、HUI KE LI(李惠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告后附件)。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董事会未发现其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3、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
特此公告。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附件:
余浩,男,197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理工大学通信工程专业学士,北京邮电大学通信与信息系统专业博士,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杭州市余杭区第十二届政协委员。1999年4月至2001年12月,任清华大学计算机系网络研究所任博士后、讲师。2001年12月至2008年9月,任北京邮电大学电信工程学院讲师、副教授。2004年6月至2007年3月,兼任北京银诺威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2007年4月至2011年7月,任文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副总裁、执行副总裁、事业部总经理、管理学院院长、战略发展部总经理。2012年11月至2014年9月,任信阳博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监事。2014年10月至2015年9月,任慧博有限经理、执行董事,2015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余浩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683,4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2%,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申晖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84,64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16%,通过南京慧创未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7,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0%,余浩先生合计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98%,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余浩先生与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3、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孙玉文,男,197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管理信息系统专业学士,清华大学技术经济专业硕士,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1996年8月至2000年1月,担任北京市电信管理局技术部副主任;2000年2月至2001年1月,担任北京安联信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2001年2月至2001年9月,担任北京合力金桥系统集成技术有限公司商用通信事业部副总经理;2001年10月至2002年11月,担任深圳普纳网络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2002年12月至2014年1月,担任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董事;2014年4月至2015年8月,担任北京和易达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2014年4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玉文先生通过宁波和易通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897,1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2%。孙玉文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3、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岳阳,男,198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非执业注册会计师。清华大学工学学士、工学硕士;2012年7月至2015年4月,就职于国新证券;2015年4月至2024年8月,就职于华泰联合证券,任投资银行业务线能源与环保行业部副主管、保荐代表人,主持及参与的项目包括光威复材创业板IPO、迈瑞医疗创业板IPO、天合光能科创板IPO、孚能科技科创板IPO、同益中科创板IPO、中创新航港股IPO、智信精密创业板IPO、奥特佳非公开发行、中钢国际可转债、钧达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项目、太阳能借壳桐君阁等,在IPO、再融资、并购重组等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曾获评2013年度中国证券业协会十大优秀课题、新财富2020年度最佳保荐代表人、2021年度中国证券业科创板融资项目君鼎奖等奖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岳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3、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国兴,男,197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金融学硕士学历。2006年7月至2010年1月,担任贝祥投资集团助理副总裁;2010年2月至2014年5月,担任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消费投资部、医药投资部负责人;2014年5月至2015年4月,担任天士力控股战略投资事业群投资三部总经理;2017年3月至2018年3月,担任中民投健康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8年7月至2020年9月,担任智盛(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投资部董事总经理;2021年4月至今,担任北京友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国兴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3、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国华,男,196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及会计师职称。银行间交易商协会会计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深合伙人。2017年11月至今,担任中勤万信税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董事;曾任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国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3、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丛虎,男,196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河南师范大学政治思想教育专业学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专业硕士、博士。2001年4月至2003年6月,在清华大学21世纪研究院博士后研究工作。2003年6月至2006年6月,任中国人民大学行政管理学系讲师;2006年7月至2016年6月任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2016年7月至今,任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同时任中国人民大学公共资源交易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2020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丛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3、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HUI KE LI(李惠科),男,1973年生,澳大利亚国籍,澳大利亚永久居留权,北京理工大学电气工程专业学士及硕士、墨尔本大学计算机科学专业博士。1996年1月至1999年12月,担任中科院计算所研发工程师、部门主管;2002年1月至2004年1月,担任Falcom亚太公司CTO;2004年1月至2010年10月,担任澳大利亚电信技术主管、事业部总经理;2010年10月至2019年4月,担任文思海辉(澳大利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澳大利亚CEO;
12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HUI KE LI(李惠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3、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