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16 证券简称:慧博云通 公告编号:2024-028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2,453,374.40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62,521,103.14 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母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
盈余公积金 6,252,110.31 元,任意盈余公积金 0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合并报表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97,601,326.35 元,母公司报表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75,096,559.77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
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
供分配利润为 175,096,559.77 元。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结合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及所处的发展阶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 2023 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总股本 400,01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 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32,000,800.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不存在回购股份。本次分配预案公布后、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在不违背现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情况下,公司将按照现金
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在保障公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其他说明
1、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