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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博云通: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08

慧博云通: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316          证券简称:慧博云通          公告编号:2024-010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3月7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余浩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6日以人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为提高决策效力,公司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期限要求,定于2024年3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要求,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确认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召开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符合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余浩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方案的议案进行逐项审议并表决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余浩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批复后,在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余浩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实际控制人余浩先生,拟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余浩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24年3月8日)。发行价格为14.3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且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按照下述方式进行相应调整: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余浩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5、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不超过30,000,000股(含本数),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7.50%,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以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规定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出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余浩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6、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余浩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7、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3,170.00万元(含本数),扣
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面向企业应用场景的大数据与AI大模型研发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余浩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8、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余浩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9、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新增股票将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余浩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相关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余浩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召开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同时,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计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经过可行性分析,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召开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事
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同时,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独立意见,认为该报告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融资规划、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情况,论证分析切实、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余浩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召开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同时,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发行具备必要性与可行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余浩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为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合理、安全、高效地使用,根据《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编制了《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召开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同时,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使用安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计划,有利于增强公司综合竞争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余浩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余浩先生。为保证本次发行的顺利实施,公司将就本次发行与余浩先生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召开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与余浩先生签署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同时,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独立意见,认为该协议的条款及签署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余浩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余浩先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召开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同时,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了与之有关议案的审议、表决,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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