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15 证券简称:威士顿 公告编号:2024-014
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11416 号号),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826.89 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5,627.33 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562.73万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6,197.45 万元,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为 21,262.04 万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21,876.70
万元。根据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作为分配利润为原则,2023 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1,262.04 万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并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拟定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50 元(含税)。截至当前,公司总股本 88,000,000
股,以此估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3,080.00 万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如在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公司拟于 2024 年半年度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进行分红,为简化分红
程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 2024 年上半年利润分配方案。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决策程序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所述情况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拟定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目前所处发展阶段相匹配,兼顾了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和投资者回报,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1.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