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13 证券简称:凡拓数创 公告编号:2024-092
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凡拓数创”)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总部数字创
意制作基地项目”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4 年 9 月 29 日调整为 2025 年 4
月 30 日。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06 号),公司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583,4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为 25.2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645,980,850.00 元,减除发行费用 90,079,862.64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55,900,987.36 元。2022 年 9 月 26 日,保荐
机构中信建投证券已将扣除保荐承销费后的募集资金 580,422,956.50 元划至公
司募集资金专户。2022 年 9 月 26 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了《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XYZH/2022GZAA20625
号),对公司截至 2022 年 9 月 26 日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超募资金增加投资的公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24 截至
募集资金投资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拟投入募集 年 6 月 30 2024 年
序号 项目 诺投资总额 总额 资金金额 日募集资金 6 月 30
累计投入金 投资进
额 度
1 数字创意制作 11,858.66 442.00 442.00 442.00 100.00%
基地项目
2 总部数字创意 - 18,701.00 18,701.00 9,378.75 50.15%
制作基地项目
3 数字创意研发 5,504.91 5,504.91 5,504.91 3,464.85 62.94%
中心升级项目
营销网络升级
4 及数字展示中 7,626.90 7,626.90 7,626.90 5,064.31 66.40%
心建设项目
5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10,126.82 101.27%
合计 34,990.47 42,274.81 42,274.81 28,476.73
注 1:上述计算结果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造成。
注 2:2022 年 11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超募资金增加投资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数字创意制作基地项目”追加投入,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名称为:“总部数字创意制作基地项目”。数字创意制作基地项目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为 11,858.66 万元,本次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入后,项目投资金额为 18,701 万元,较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 7,284.34 万元(其中使用超募资金 7,284.34 万元)。
注 3: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未经审计。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经审慎分析和认真研究,公司决
定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以下募投项目做延期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调整前项目达到预定 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可使用状态日期 可使用状态日期
1 总部数字创意制作基地项目 2024 年 9 月 30 日 2025 年 4 月 30 日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自募投项目实施以来,公司积极推进项目实施工作,因上述募投项目涉及的场所建设部分配套工程尚未完成建设,后续基建及竣工验收仍需一段时间,预计短期内无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根据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决定将“总部数字创意制作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
整为 2025 年 4 月 30 日。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项目的延期仅涉及募投项目进度的变化,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也将加强对募投项目进度的监督,使募投项目按计划进行,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是基于保证项目质量的考量,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是基于保证项目质量的考量,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凡拓数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及核查意见;
(四)《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9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