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12 证券简称:智立方 公告编号:2024-008
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24 年 2 月 26 日
?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30.00 万股
?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30.80 元/股
?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人数:12 人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2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2 年 12 月 23 日至 2023 年 1 月 2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
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截止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并未收到任何异议。2023年1月3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01)。
(三)2023 年 1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03)。
(四)2023 年 1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一届监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3 年 2 月 1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首次授予的 52 名激励对象获授的 77.50 万股完成登记,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 2023 年 2 月 16 日。
(六)2023 年 9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3 年 10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2023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已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前述股份注销事宜。
(八)2024 年 1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调整事宜和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预留部分授予登记情况
(一)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4 年 1 月 8 日
(二)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30.00 万股
(三)授予人数:12 人
(四)授予价格:30.80 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六)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第一类限 占本激励计
占公司当前股
姓名 职务 制性股票数量 划预留授予
本总额的比例
(万股) 权益的比例
张正辉 董事 4.50 15.00% 0.07%
廖新江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2.30 7.67% 0.04%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
23.20 77.33% 0.37%
骨干(10 人)
合计 30.00 100.00% 0.48%
注: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数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预留激励对象名单包含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关巍先生之配偶罗明霞女士,罗明霞女士在公司担任事业部总经理兼业务拓展部总监,是公司的核心管理人才,在公司的战略规划、经营管理、业务拓展等方面起到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因此,将罗明霞女士作为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3、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七)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限安排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
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
第一个解除限售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 50%
期
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
第二个解除限售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 50%
期
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
而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相关
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
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届时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进行回购注销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将一并回购注销。
(八)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两期进行解除限售,对应的公司业绩考
核期为 2024-2025 年两个会计年度,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 对应考 营业收入相对于 2022年的增长率 净利润相对于 2022 年的增长率
安排 核年度 触发值(An) 目标值(Am) 触发值(Bn) 目标值(Bm)
第一个解
2024 年 40% 60% 40% 60%
除限售期
第二个解
2025 年 60% 90% 60% 90%
除限售期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指标对应系数
A≥Am X=100%
营业收入相对于 2022 年的增长率
Am>A≥An X=80%
(A)
A<An X=0%
B≥Bm Y=100%
净利润相对于 2022 年的增长率
Bm>B≥Bn Y=80%
(B)
B<B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