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12 证券简称:智立方 公告编号:2022-024
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2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于 2022 年 12 月 22 日在
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肖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系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拟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
骨干的积极性,促进公司业绩持续增长,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能确保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对列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相关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张正辉先生、肖刚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为保障公司监事会顺利运作,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吕富超先生、陈瑜女士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监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计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备查文件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1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