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11 证券简称:昆船智能 公告编号:2024-048
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股东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昆船智能”)股份26,242,367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0.93%)的股东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风投资”)计划在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7,2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其任意连续90 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其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国风投资出具的《减持股份计划告知
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名称: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2. 股东持股情况:国风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总数量为 26,242,367 股,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0.9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减持原因:经营发展需要
2. 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 计划减持数量及比例:预计所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 7,200,000 股,即不超
过昆船智能总股本的 3%。
4. 减持期间: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
月内。
5. 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
6. 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若计划减持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本次减持计划相关主体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股东国风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作的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次发行前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本公司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予以公告(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时除外),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2.本公司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相关规定。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公司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国风投资已切实履行其上述承诺事项,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
定。
2.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国风投资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国风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五、备查文件
国风投资出具的《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