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11 证券简称:昆船智能 公告编号:2024-009
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情况
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于近日分别收到公司董事、总经理徐信荣先生、副总经理杨进松先生、副总经理张献军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徐信荣先生、杨进松先生、张献军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徐信荣先生、杨进松先生、张献军先生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徐信荣先生、杨进松先生、张献军先生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原定任期为 2023年6月2日至 2026年6月1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信荣先生、杨进松先生、张献军先生均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徐信荣先生、杨进松先生、张献军先生在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经营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他们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公司于 2024年4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鲍朝阳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王旭先生、岳华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其中鲍朝
阳先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将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简历详见附件。
因王旭先生、岳华先生均属于“高管离任后三年内,再次被提名为该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情况,其离任后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及聘任理由如下:
1、王旭先生、岳华先生于2020年6月5日至2023年5月4日期间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于2023年5月4日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其离任后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务。经核查,王旭先生、岳华先生离任高管职务后至今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形。
2、鉴于王旭先生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多年的业务管理经验,能够在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管理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具备担任上市公司副总经理的能力;岳华先生具有丰富的研发创新经验和多年的业务管理经验,能够在促进公司技术发展和经营管理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具备担任上市公司副总经理的能力。现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聘任王旭先生、岳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鲍朝阳先生、王旭先生、岳华先生具备履行相应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管理能力及决策和协调能力,能够胜任任职岗位的职责要求,符合公司发展要求、《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也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特此公告。
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4日
附件:
1、鲍朝阳先生,男,1969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17年3月至2018年2月,担任云南昆船
烟草设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2018年2月至2019年1月,担任云南昆
船烟草设备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2019年1月至2019年3月,担任云南昆船烟草设备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9年3月至2023年2月,担任云南昆船烟草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23年2月至今,担任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智能烟草事业部总经理;2023年4月至今,担任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2023年5月至今,担任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次会议召开之日,鲍朝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2、王旭先生,男,198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04年7月至2008年5月,担任昆船物流软件部助理工程师;
2008年5月至2011年6月,担任昆船物流市场部营销经理;2011年7月至2016年3
月,担任昆船物流市场二部营销经理;2016年4月至2018年4月,担任昆船物流
烟草商业事业部副主任;2018年5月至2019年6月,担任昆船集团办公室主任助
理;2019年7月至2020年5月,担任昆船物流总经理助理;2020年6月至2023年5
月,担任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3年5月至今,担任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截至本次会议召开之日,王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要求的任职资格。
3、岳华先生,男,1979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
党员,硕士学历,正高级工程师。2001年8月至2003年4月,任昆船自动化物流
工程公司软件部职员;2003年4月至2008年11月,任昆船物流软件部职员;2008年12月至2016年4月,任昆船物流软件部副主任;2016年4月至2017年4月,任昆船物流软件部主任;2017年4月至2018年9月,任昆船物流软件需求设计部主任;2018年9月至2020年3月,任昆船物流软件事业部主任;2020年3月至2020年5月,任昆船物流总经理助理;2020年6月至2023年5月,任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副总经理,2023年5月至今,担任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截至本次会议召开之日,岳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