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年度财务报告
2023 年 4 月
财 务报表附注
一、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1998 年 3 月 26 日领取了由昆明市工
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 5301001350122 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
民币 380 万元,并经云南云达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8 年 3 月 19 日云达(1998)验字第 036
号予以验证。后经货币、实物增资以及权益内部转增资本,本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
币 15,369.5168 元。
根据本公司 2019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以及本公司股东于 2020
年 5 月 18 日签署的《发起人协议书》的规定,以本公司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净资产确
定股本总额 18,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2020 年 6 月 5 日,本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各股东持股数额、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额(股) 占股份总额比例%
昆明船舶设备集团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 144,000,000 80.00
船集团)
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27,242,367 15.1346
中船投资管理(天津)有限公司 8,757,633 4.8654
合 计 180,000,000 100.00
根据本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并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关于同意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1974 号)文件,核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0,000,000
股,此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股本总数为 24,000 万股,各股东持股数额、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额(股) 占股份总额比例%
昆船集团 144,000,000 60.00
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27,242,367 11.35
中船投资管理(天津)有限公司 8,757,633 3.65
社会公众股东 60,000,000 25.00
合 计 240,000,000 100.00
本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本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0709763144A,注册地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
区昆明片区经开区昆船工业区 401 大楼,最新注册资本:人民币 24,000 万元,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法定代表人:王洪波,营业期限:2008 年 3 月 26日
至无固定期限。
本公司及子公司主要从事智能物流、智能产线方面的规划、研发、设计、生产、实施、
运营服务等,是一家集咨询规划、系统集成、设备研发制造、运营服务于一体的高新技
术装备供应商。主要经营范围包括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智能仓储装备、工业智
能机器人、物料搬运装备的研发和销售,软件开发及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
集成、技术服务,物联网设备、电子产品、仪器仪表等的销售及修理等。
本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
程的规定,股东大会为本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各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董事会
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设董事长 1 人,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
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由 5 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
担任的监事 3 人,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 2 人。
本公司设总经理 1 人,副总经理 7 人。
本公司拥有 4 家分公司和 3 家子公司,分公司分别是:华东分公司、成都分公司、华南
分公司和华北分公司;子公司分别包括云南昆船烟草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船烟
机)、云南昆船电子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船电子)、云南昆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昆船智能装备)。
本公司的母公司为昆船集团,最终控制方为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
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业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批准。
2、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报告期内,本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包括昆船烟机、昆船电子、昆船智能装备。详
见“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动”及“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统称
“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
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本公司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存货、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政
策,具体会计政策见附注三、12、附注三、15、附注三、18 和附注三、23。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
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2 年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等有关
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期间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营业周期
本公司的营业周期为 12 个月。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
人民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按合并日
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与合并中
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冲
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合并日持股比例计算的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
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合
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按合并日在最终控
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
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
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
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
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
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在购买日,取得的被购买
方的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按公允价值确认。
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
按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进行后续计量;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
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
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
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购买日对这部分其他综合收益不作处理,在处置该项投资
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
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
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处置期间的当期损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
量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留存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成本为购买日支付的对价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
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对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
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
收益;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
转为购买日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
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
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
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单位
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
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
可分割的部分、结构化主体等)。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公司编制。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本公司和子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要求保持一致,公司间
的重大交易和往来余额予以抵销。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
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
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分别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购
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其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
表。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
中股东权益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