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10 证券简称:鑫宏业 公告编号:2023-038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订:
条款 原章程条款内容 修改后章程条款内容
(二) 董事、监事的提名人在提名 (二)董事、监事的提名人在提名
前应当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提名人应 前应当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提名人应
当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 当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
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 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
对于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还应当对 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对于独立
其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和独立性发表意 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还应当对其符合独
见。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披露董 立性和担任独立董事的其他条件发表意
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保证股东 见。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披露董
第八十二 在投票时对候选人有足够的了解。 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保证股东
条 (三) 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 在投票时对候选人有足够的了解。
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 (三) 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
提名,确认其被公司公开披露的资料真 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
实、准确、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 提名,确认其被公司公开披露的资料真
职责。独立董事候选人还应当就其本人 实、准确、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
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客观 职 责。独立董事候选人还应当就其符合
判断的关系发表公开声明。在选举董事、 独立性和担任独立董事的其他条件作出
监事的股东大会召开前,董事会应当按照 公开声明。在选举董事、监事的股东大
有关规定公布上述内容。 会召开前,董事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公
布上述内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设独
设独立董事,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 立董事,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
士。独立董事应当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 公司另行制定《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独
司利益,尤其是关注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 立董事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
法权益不受损害。 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公司
第一百零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 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履
四条 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其 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 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
位或个人的影响。 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
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
人的影响。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
人。其中,包括3名独立董事。董事会按 人。其中,包括3名独立董事。董事会按
照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设立审计委员 照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设立审计委员
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 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
考核等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 考核等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
第一百零 成。其中审计、提名、 薪酬与考核委员 成。其中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六条 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
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各 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
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由董事会制定、修 人员的董事,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
改。 专业人士。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由董
事会制定、修改。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上述条款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员办理章程备案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3年11月)。
特此公告。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