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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得凯: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30

万得凯: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309    证券简称:万得凯  公告编号:2023-046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41号)同意注册,公司以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39.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75,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13,686,608.60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861,313,391.40元,其中超募资金341,814,891.4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2年9月13日全部到账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天健验〔2022〕474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金宏铜业(越南)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专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的投资计划及使用情况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预计 募 集资金投资额

 1    年产 10,000 万件阀与五金建设项目              49,486.57            49,486.57

 2    年产 4,200 万件阀与五金扩产项目(越南)        6,860.00            6,860.00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505.41            4,505.41

 4    新增年产 2800 万件阀与五金生产线建设项目      16,060.00            16,060.00

                    合计                            76,911.98            76,911.98

    注:新增年产2800万件阀与五金生产线建设项目投资总额为2,200万美元,使用2023年9 月28日的汇率(USD/CNY=7.30)进行换算。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共计存入29,950.00万元募集资金于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玉环支行定期账户,金额可随时支取。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和超募资金的安排使用情况,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 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及确保资产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确保资金 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 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募集资 金的投资品种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投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产品;

    4、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

    5、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不得投资于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产品,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6、信息披露,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进行投资决策,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谈判沟通合同或协议等;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管理层代表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和管理。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虽然投资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在上述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间,公司将与相关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投资产品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投资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
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运转,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机构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项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经审议,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稳健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收益凭证、结构性存款等),能够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稳健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收益凭证、结构性存款等)。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
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增加公司收益及股东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将提交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董事会决议;
    2、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3、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监事会决议;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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