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08 证券简称:江波龙 公告编号:2024-065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43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42,000,000.00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人民币 55.6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338,14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人民币
125,966,018.87 元及支付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27,166,240.32 元后,公司本次公开
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85,007,740.81 元。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于 2022 年 7 月 29 日已将扣除剩余
未支付承销费(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23,843,377.36 元后的资金总额计人民币
2,214,296,622.64 元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合计为人民币 2,338,140,000.00 元,扣减保
荐及承销费(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25,966,018.87 元,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
增值税)人民币 27,166,240.32 元(其中:审计及验资费人民币 10,072,500.00 元,
律师费人民币 9,996,817.63 元,信息披露费人民币 4,103,773.58 元,发行手续费
及其他人民币 2,993,149.11 元)后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85,007,740.81 元。本次公开发行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 61350056_H01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期末余额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2,338,140,000.00
减:发行费用 153,132,259.19
募集资金净额 2,185,007,740.81
加:利息收入、理财产品收益扣除手续费支出等净额 35,559,049.89
减:已累计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 1,931,206,514.37
减: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205,000,000.00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 84,360,276.33
其中:现金管理支出 -
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 84,360,276.33
注:期末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84,360,276.33 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
管理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2021 年 4 月 30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公司严格按照其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同意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增设了中山市江波龙电子有限公司、上海江波龙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上海江波龙存储技术有限公司、上海江波龙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同意新增募投项目(即收购 SMART Brazil 81%股权项目),并由该项目的实施主体上海慧忆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忆半导体”)在商业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慧忆半导体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分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专项存储和支付收购 SMARTBrazil 81%股权项目使用的超募资金。
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三)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的活期存款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 项目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款 余额
号 类型
深圳市江波 汇丰银行(中 活期
1 龙电子股份 国)有限公司深 622097863050 存款 3,002,211.49
有限公司 圳分行
深圳市江波 中信银行深圳城 活期
2 龙电子股份 市广场旗舰支行 8110301012300637951 存款 4,383,539.31
有限公司
深圳市江波 平安银行深圳西 活期
3 龙电子股份 丽支行 15000109032566 存款 2,346,071.59
有限公司
中山市江波 中信银行中山分 活期
4 龙电子有限 行营业部 8110901012801487765 存款 3,843,074.18
公司
中山市江波 中国农业银行股 活期
5 龙电子有限 份有限公司深圳 41024600040020660 存款 31,480,643.10
公司 宝龙支行
上海江波龙 浦发银行上海自 活期
6 数字技术有 贸试验区新片区 96580078801600000775 存款 18,576,725.57
限公司 分行
上海江波龙 浦发银行上海自 活期
7 微电子技术 贸试验区新片区 96580078801400000792 存款 20,728,011.09
有限公司 分行
合计 84,360,276.33
三、 2024 年 1-6 月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4 年 1-6 月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1: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并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项目投资额的议案》,同意调整“企业级及工规级存储器研发”项目的实施地点、延长项目建设期,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项目投资额。考虑该募投项目的研发项目性质对项目实施地点环境、保密性的要求,经公司管理层审慎评估,公司
在原有租赁使用的上海市浦东新区秋山路 1775 弄 27 号 401 室、402 室、403 室
之外,增加公司自有的上海市浦东新区区内镇外 2 街坊 105/295 丘地块作为实施地点;同时,公司增加项目投资额,利用上述自有地块建设不动产作为项目实施场所,公司自有地块的宗地面积为 9,289.1 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约
43,000.00 平方米。公司增加项目投资 31,381.47 万元用于新增基建投入,其中28,600.00 万元为超募资金,2,781.47 万元为自有资金;同时项目建设期从 36 个
月变更为 48 个月。该事项已于 2022 年 9 月 9 日经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三)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0,731.93 万元及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1,323.64 万元。上述置换情况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2)专字第 61350056_H07 号)。(四)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低财务成本,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5,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9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于2023年7月29日出具了《关于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