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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308 深市 江波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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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波龙: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7

江波龙: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308        证券简称:江波龙        公告编号:2024-060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
 议资料已于 2024 年 8 月 13 日以适当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亲自出席董事 9 名。其中,蔡华波、李志雄、王景阳、蔡靖、胡颖平、 黄志强通过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蔡华波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召 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 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中的财务报表部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62)和《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2024-063)。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长期回报规划,方案合法、合规。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盈利状况、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不会对公司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2024 年半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65)。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有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不含超募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
140,0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 2024 年 9 月 9 日起 12 个月
内有效。公司授权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公司其他管理人员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五)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本次发行后续工作持续、有效、顺利地推进,公司拟将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即 2024 年9 月 14 日)起延长十二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本次发行后续工作持续、有效、顺利地推进,公司拟将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即 2024 年9 月 14 日)起延长十二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决定于 2024 年 9 月 11 日(星期三)14:30 召开公司 2024 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69)。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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