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08 证券简称:江波龙 公告编号:2024-064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 2024 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59,378.21 万元,母公司 2024 年上半年净利润为 11,054.29 万元。截
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91,877.51 万元,母公司
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42,109.92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 意见,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在兼顾公司发展和股东 利益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15,981,56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
股利 2.5 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 103,995,391.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
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 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 例进行调整。
二、 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长期回报规划,预案合法、合规、合理。本 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业绩状况、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 划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不会对公司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三、 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8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长期回报规划,预案合法、合规、合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盈利状况、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不会对公司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8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
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