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08 证券简称:江波龙 公告编号:2024-052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7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相关情况
2024 年 5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公司于 2024 年 6 月办理完成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股份归属的登记工作,归属股票数量为3,117,310股,
并已于 2024 年 6 月 24 日上市流通。
综上,本次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归属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412,864,254 股增加至 415,981,564 股,注册资本由412,864,254 元增加至 415,981,564 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基于上述注册资本变更事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1,286.4254 万元 41,598.1564 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 41,286.4254 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 41,598.1564 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
通股。 通股。
除修订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士负责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上述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办理完毕之日止。上述工商事项的变更、备案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情况为准。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