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08 证券简称:江波龙 公告编号:2024-043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
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
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公司 2024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
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成员、第三届监事会监事成员。股东大会结束当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
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并聘任了新一届的高级管理人
员和证券事务代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顺利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1、非独立董事:蔡华波先生(公司董事长)、李志雄先生、王景阳先生、
朱宇先生、蔡靖先生和胡颖平先生;
2、独立董事:唐忠诚先生、陈伟岳先生、黄志强先生。
上述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附件)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中兼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
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交所备案
审核无异议,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为保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1、审计委员会由唐忠诚先生、陈伟岳先生、胡颖平先生组成,由唐忠诚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2、提名委员会由唐忠诚先生、陈伟岳先生、蔡华波先生组成,由唐忠诚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3、战略委员会由蔡华波先生、蔡靖先生、黄志强先生组成,由蔡华波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唐忠诚先生、陈伟岳先生、朱宇先生组成,由唐忠诚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主任委员(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1、非职工代表监事:高威先生(监事会主席)、张继红女士
2、职工代表监事:孟萌女士
上述监事会人员(简历详见附件)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监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总经理:蔡华波先生
2、副总经理:朱宇先生、高喜春先生、许刚翎先生、马庆容先生、黄强先生
3、财务负责人:朱宇先生
4、董事会秘书:许刚翎先生
5、证券事务代表:黄文芳女士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的任职资格、岗位胜任能力等相关情况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中,聘任财务负责人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
董事会秘书许刚翎先生、证券事务代表黄文芳女士均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上市规则》《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5-86030009
传真:0755-86700940
电子邮箱:ir@longsys.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发路 8 号金融服务技术创新基地 1 栋 8 楼 A、
B、C、D、E、F1
上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四、届满离任的情况
(一)董事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JasonZheng(郑建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止至本公告披露日,JasonZheng(郑建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
行的股份锁定承诺事项。
(二)监事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谭康强先生、金红梅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截止至本公告披露日,谭康强先生、金红梅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谭康强先生持有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深圳市龙熹二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15.77%的份额,深圳市龙熹二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 19,020,000 股;金红梅女士持有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深圳市龙熹一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6.31%的份额,深圳市龙熹一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 19,020,000 股。谭康强先生、金红梅女士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股份锁定承诺事项。谭康强先生、金红梅女士仍将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三)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李志雄先生、王景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仍在公司担任董事职务;杨晓斌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志雄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3,1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60%;王景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731,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15%;杨晓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8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42%。李志雄先生、王景阳先生以及杨晓斌先生承诺其所持公司股份仍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并继续履行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出的相关承诺。
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人员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以及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14 日
附件:公司第三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一、 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简历
(一) 蔡华波先生
蔡华波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 年出生,高中学历。1996年至1999 年任深圳市海洋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业务员;1999 年创建江波龙有限,历任江波龙有限总经理、执行董事、董事长;2015 年至 2018 年兼任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止至本公告披露日,蔡华波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62,071,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9.26%;蔡华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蔡丽江女士、深圳市龙熹一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龙熹二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龙熹三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龙舰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龙熹五号咨询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控制公司股份 246,071,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9.60%。蔡华波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二)李志雄先生
李志雄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 年出生,本科毕业于华中理工大学电子专业,华中科技大学电子与通信工程硕士,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1998 年至 2004 年任福建实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研发部工程师;2004 年任福建升腾资讯有限公司研发部硬件经理;2004 年至今任职于本公司,现任公司董事。
截止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志雄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3,1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60%。李志雄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三)王景阳先生
王景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 年出生,本科毕业于复旦大学电子学与信息系统专业,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硕士研究生学历。1999 年至 2000 年任上海市有线网络有限公司技术开发部硬件工程师;2000 年至2001 年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多媒体事业部技术支持工程师;2001 年至 2003 年任上海裕泰电子有限公司产品副经理;2003 年至 2008 年任意法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产品市场经理;2008 年至 2009 年任晶晨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市场高级经理;2009 年至今任职于本公司,现任公司董事。
截止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景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731,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15%。王景阳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四)朱宇先生
朱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