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08 证券简称:江波龙 公告编号:2024-024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月 19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不发生改变的前提下,将募投项 目“江波龙中山存储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进行延期。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在董事会的 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43 号),公司以 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发行价格为 55.6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233,814.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5,313.23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18,500.77 万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 具《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
61350056_H01 号)。2022 年 7 月 29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账。公司已
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制度,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保荐机构签 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情况
截止至2024年 3月 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止至 2024
序 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 年 3 月 31日 投资进度
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金金额(1) 累计募集资金 (3)=
投入金额 (2)/(1)
(2)
江波龙中山存储
1 产业园二期建设 70,041.00 70,000.00 49,145.21 70.21%
项目
2 企业级及工规级 67,461.50 63,600.00 57,286.70 90.07%
存储器研发项目
小容量 Flash 存储
3 芯片设计研发项 13,460.00 13,460.00 7,763.21 57.68%
目
收购 SMART
4 Brazil 81%股权项 144,955.13① 26,440.77 26,440.77 100.00%
目
5 补充流动资金 45,000.00 45,000.00 45,000.00 100.00%
- 合计 340,917.63 218,500.77 185,635.89
其中:
①收购股权项目中《股权购买协议》约定的基础交易对价为 16,605万美元,最终交易对价将根据《股权购买协议》的约定进行相应调整。假设以2023年4月30日作为报表基准日,根据收购标的截至报表基准日的现金金额、负债金额、运营资本等计算,本次交易对
价约为 20,061 万美元,预计投资总额按照国家外汇局网站公布的 2023 年 6 月 30 日人民币
与美元汇率中间价(1 美元兑换 7.2258 元人民币)折算,实际人民币投资总额以最终协议履行结果为准。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拟延期的募投项目
募投项目名称 调整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时间 时间
江波龙中山存储产业园二期 2024 年 4 月 2025 年 4 月
建设项目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业务开展情况和行业发展趋势等因素而作出的预估,已在前期经过了必要的可行性论证。但在实施过程中,受到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项目实施地周边建设环境等因素影响,公司审慎控制投资进度,使得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后。为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保障资金的安全、合理运用,本着对投资者负责及谨慎投资的原则,结合目前项目实际
开展情况,公司决定对上述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将“江波龙中山存储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原定的2024年4月延期至2025年4月。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江波龙中山存储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的延期是根据外部条件和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该事项仅涉及项目建设进度变化,未调整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和资金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江波龙中山存储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为2025年 4月。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经综合考虑,根据项目实际开展情况、建设进度等因素作出的审慎决定,该事项仅涉及项目建设进度变化,未调整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和资金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意见
2024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期限,是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具体实施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等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规定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江波龙中山存储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5 年 4 月。
(三)保荐机构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相关议案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事项是公司基于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必要调整,有利于募集资金安全合理运用,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