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08 证券简称:江波龙 公告编号:2024-009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7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5,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 9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9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4 年 1 月 24 日,公司已经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人民币 3,500 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5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提前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2024 年 4 月 17 日,公司进一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人民币 31,500 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35,000.00万元,
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此次归还的募集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 9 个月。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