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08 证券简称:江波龙 公告编号:2023-023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2023 年 4 月 11 日(星期二)14:30;
2、 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发路 8 号金融基地 1 栋 5 楼公司会议
室;
3、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
4、 召集人: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蔡华波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4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294,423,5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12,864,254 股的 71.312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9 人,代表有表决权
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69,620,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12,864,254 股的
41.083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24,802,9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12,864,254 股的 30.2286%。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9,239,22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12,864,254 股的 2.237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6 人,代表有表决权
的公司股份 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12,864,254 股的 0.0001%;通过
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9,238,62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12,864,254 股的 2.2377%。
(三)独立董事征集表决权的情况
2023 年 3 月 22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08),公司独立董事陈伟岳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00 至议案3.00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的投票权。征集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4
日至 2023 年 4 月 6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7:00)。在上述征集表决权
期间,无征集对象委托征集人进行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委托独立董事投票的股东0 名,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四)公司董事、公司监事、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94,422,71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7%;反对 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238,42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3%;反对 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7%;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94,422,71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7%;反对 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238,42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3%;反对 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7%;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94,422,71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7%;反对 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9,238,42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3%;反对 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7%;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94,422,71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7%;反对 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94,422,71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7%;反对 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94,422,71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7%;反对 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七) 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94,422,71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7%;反对 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238,42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3%;反对 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7%;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八)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94,417,01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8%;反对 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2%;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232,72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96%;反对 6,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04%;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九)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94,422,71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7%;反对 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238,42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3%;反对 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7%;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 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94,422,71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7%;反对 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94,422,71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7%;反对 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238,42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3%;反对 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7%;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 2022 年度薪酬及拟定董事 2023 年度
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94,422,71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7%;反对 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238,42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3%;反对 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7%;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94,422,71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7%;反对 8